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礼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没收涉案食盐、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4200元的行政处罚。10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和上述三省(市)党委领导下,三地政法人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秉承风险联防、平安联创、治理联动理念,体系性合力持续增强;持续协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建立健全京津冀政法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形成了组织共建、人才共育、业务共商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