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根据夏季治安特点,夜市摊位数量、往来人流、车流及社会面治安情况,中山东路派出所科学灵活调整巡逻策略,通过车巡、步巡和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街面巡逻防控,在人流、车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增派警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大巡逻密度,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夜间治安环境的和谐稳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