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健全全面协调充分履职机制。当前,“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不够协调,在检察理论研究上也有体现,尤其行政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涉外法治等理论研究相对薄弱。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机制,研究运用“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在一个较长周期、较大范围内持续研究分析和科学运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履职朝着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