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原告研发了某人工智能产品,该产品发布以来,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了该人工智能产品名称,且双方的经营业务类似。原告认为重庆某科技公司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其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重庆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被诉企业名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上海在农业领域的“三谷”中,张江种谷和长三角农业硅谷对种业和智能农机装备更为关注,农业科创谷则同时进行生物基因和植物萃取的研究,探寻生物种质资源创制、育种对食品、医药、化妆品等产业和相关科学研究的赋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