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显示,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感谢李警官!在他的耐心帮助下,我明确了职业方向,获得了高新区某留学机构的工作,也顺利申请到签证,可以继续在这里发展了。”在西安读书的留学生法罕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