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机关职责交叉,对履职存在认识分歧,松桃县检察院于2021年5月8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围绕整治违建侵占河道相关问题召开听证会。经听证,一致认为应由水务部门依法履行查处职责。松桃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河道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向松桃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侵占河道的行为。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