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国首个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今年4月,《江苏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先试先行,以海洋水质变化情况为评价依据,分类确定补偿标准和核算方法,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取省、市两级双向经济补偿的方式,发挥省、市互相监督鼓励作用,推动开展地方海洋生态补偿创新实践。《办法》明确,经中国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以旅游、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办签证从海南省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规定的停留期限内,在海南省内的活动及相关服务和管理,适用该《办法》。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者适用中国单方面免签政策的,从其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