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娥其实会干好多活。她在村里的幼儿园当老师,教小朋友唱歌、跳舞;又在公社时期给村里的食堂当过会计,“才220多人,账很好算”;后来甚至在各乡镇辗转给猪打免疫针。当时如果参与各项工作的入门考试,就有正式留用的机会。但她没上过学,一听到要考试就害怕,推脱说身体不舒服,缺考。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