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各类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及“法治体检”等服企助企活动,对接建立联系点660余个,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6000余次,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200余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600余件,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100余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连续两年在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一站式”护企优商模式等相关做法被多家央媒报道推广;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创新实践在全省推广,四平市成为全省唯一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中全部获得A等次的城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