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改革前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海关“批批检验”、100%实施现场检验作业。“批次检验”改革是保持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选择出口危险品优质企业作为试点,将检验方式优化调整为“批次检验”模式,即对确定为同一“批次”的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包装实行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 张志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复旦大学全球传播全媒体研究院副院长、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专委会理事长、舆论学专委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领域包括数字新闻业、应用新闻传播、互联网平台与治理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