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注重从多方面维护和保障华侨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中的权益。比如,《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院领导非常关心我们,机关的同志们也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大家感到亲如一家,更加努力执勤。”在作战勤务值班室,中队长向张军述说着执勤工作的变化,“我们改造升级了信息系统,将技防和人防结合起来,大幅减少安全隐患,大大提升执勤质效。”张军认真聆听并表示,“保障最高法机关安全就是保障首都安全,也是保障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最高法有这样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离不开战士们的辛勤付出,感谢你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