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为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企办实事,杭州借鉴农业农村领域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制定了《企业科技特派员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创新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杭州传统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助力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