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陆俊飞带领南丹县司法局党员、普法志愿者和律师走进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河池支队南丹中队,开展以军人法律援助和军人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送法进军营”暨国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其间,陆俊飞讲解近年来出台的各项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相关法律援助政策、法律援助基本常识等内容,精准地开展普法活动,得到全体官兵一致好评。侯某(男,17周岁)系中专学校在读学生。2023年1月7日凌晨,侯某在KTV内喝酒娱乐过程中,因醉酒走错包间,与郝某某发生争执,郝某某使用包间内的干果盘将侯某面部砸致轻伤。2023年6月14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3月2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