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叶志恒 马士雯)9月20日,天津铁路公安处举行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集中返还仪式,向来自全国各地的12名受骗群众返还57万余元被骗资金。 新京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天津铁路公安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刑警支队梳理侦办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作,辗转多地与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对符合资金返还条件的涉案账户开展多维度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可进行资金返还案件12起,共涉及银行账户17个,累计金额575485.07元。 返还仪式上,民警将追回的被骗资金返还给来自广东、河南、河北等地的受骗群众代表,同时向他们宣讲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要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受骗群众代表向天津铁路公安处民警赠送了锦旗,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结合自身经历,当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员”,引导身边亲朋好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因贪图小利落入诈骗分子圈套。受骗群众代表向天津铁路公安处民警赠送了锦旗。 图源: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铁路公安处表示,将以此次电诈案被骗资金集中返还活动为契机,持续重拳打击各类涉诈违法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赃必追、追赃必返,不断提升打击电诈犯罪的力度、深度、广度,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期盼,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经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后,2021年10月被告组织原告与辽宁某集团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入职3个月后该公司因企业改制失去国企身份,因此失去与协议约定中的事业单位的合作资格,遂原告无法继续在协议约定的单位工作。随后,被告又找到另一公司与原告白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最终也未能顺利入职。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告无法证明介绍原告入职任何工作单位,且未完成与原告白某某的约定事项。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被告辽宁某人力资源公司返还全部委托事务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