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开班式。最高法班子全体同志、咨询委成员,各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最高法各单位、驻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法条明确的“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间谍组织代理人,仍接受其命令、派遣、指使、委托、资助为间谍组织服务,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构成间谍罪。其“任务内容”,不限于收集、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也包括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介绍、报备、策反相关人员,以及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指令,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或者作为内应力量长期潜伏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