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坚持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托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 依托“绿电”优势,当前,青海省正在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崛起。西宁市南川工业园,不足6公里的大街成为 “光伏一条街”。生产多晶硅的上游企业顺着大街,便可把产品送到下游客户,形成经济发展“新势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