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部署,三地多家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释明利害,最终实现破局,促成双方对本案及后续系列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已投入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为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解决行为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另外,民营企业CB注册发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实行“申报即受理”,设置“预沟通”前置办理机制。企业可以单独注册,即获得CB注册额度后发行。成熟层企业、或基础层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既有产品注册额度下,也可通过办理“发行条款变更”流程发行CB。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