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张某打算通过诉讼要回借款,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资料后,认为张某符合条件。给张某代书诉状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欠款人夏某。第一次,夏某没有接电话,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夏某终于接了电话,并答应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然而,接连两次夏某都失约,以各种理由推诿。第四次,工作人员约好7月17日进行调解,夏某终于按约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了挽回10800元的损失,7月25日,孙先生急匆匆在某金店购买50克价值32500元的黄金,邮寄给对方。随后,他每天不停刷新软件的任务进程,然而两天后任务仍显示“未完成”,感觉不对劲的孙先生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