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 敲击云锣,打起小镲,在马林巴琴前抖动双臂……负责打击乐的威廉·斯普雷伯里(William Sprayberry)“身兼数职”,忙得不亦乐乎。这场持续一个半小时的音乐会,他在七种中西打击乐器间来回穿梭,切换自如,或随节奏晃动身体,或闭目沉醉于旋律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