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本意见第(十一)(十三)条所列案件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决定的,指的是以人民检察院名义作出是否起诉、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对案件处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项。其他事项需要报请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决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清单的规定执行。据介绍,此次协议的签订有助于促进港澳深中四地的律师行业共联共建,推动涉外法律业务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地融合创新发展。四方承诺将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研究、推进涉外律师专业人才培养交流、促进涉外业务交流、建立涉外专业交流研讨机制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谋求共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