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先生在乐山市中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已行驶41000公里,因电机有异响先后更换了2次电机后,再次出现异响,消费者认为车辆有质量问题。2024年6月19日,消费者向乐山市中区消委会城南分会投诉,要求退车或换车。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核实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价值114412元,分别于2024年3月24日、6月13日出现电机异响,更换驱动电机。6月18日再次出现该故障。经当地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4S店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车退款。“谢谢!谢谢!给你们添麻烦了!”21日11时许,新华小学安置点外,雅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辅警苟晓鹏将抱了和背了两个多小时、从新华村7组转移出来的郑婆婆轻轻放下。80多岁的郑婆婆,声音虽然很小,但一直向抱了、背了她一路的苟晓鹏说着感谢的话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