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8月13日电 8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再勇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太感谢你们了,这件事总算得到了合法处理……”2023年5月16日,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兰某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表示真挚的感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