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检察人员不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受理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利部高度重视西南、西北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向四川、陕西、宁夏、甘肃等省(自治区)水利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密切监视局地强降雨过程,重点关注山沟河道聚居地、施工工区、溪谷景点、桥梁上下游等山洪灾害风险区域及点位,精细划分防御网格至最小单元,及时调整山洪灾害预警阈值,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精准传递至基层一线责任人和受威胁地区群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