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感、尊崇感、幸福感,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开展了阜阳市第十届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评选活动。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评选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经审核把关、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阜阳市第十届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获得者43人,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7人,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当年8月,省检察院提出了包括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改革在内的12项具体机制措施。11月,省检察院进一步制定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十八条意见”,构建起了严防冤假错案的工作体系,“以客观性证据审查为例,它要求检察办案要以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为核心,对于只有口供、客观性证据不到位的案件,不予批捕起诉,坚决守好防范冤假错案的法律底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