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21年5月31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来,检察机关大力促推家庭保护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向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2万人;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依法支持相关个人或者单位提起变更、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站,链接专业力量,组建指导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每个涉罪未成年人背后都有不可忽视的家庭原因,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对家庭监护及家庭教育状况应精准发现问题、详尽调查、全面评估,并提供“个性化”指导。对于类似本案的特殊和复杂家庭,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问题症结,明确监护主体,“刚柔并济”督促履行职责。同时充分争取社会支持,善于链接专业力量,积极探索建立“本土化”工作机制,以司法保护引导社会各方助力家庭保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