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从省级地方立法层面授权检察机关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2023年,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率先把行政检察监督纳入“福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体系”,将行政机关对涉营商环境检察建议的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等五项指标,列为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当时我们正在步巡,距离单位的警车有一段距离,考虑到折返取警车的时间,我们觉得乘坐这辆出租车更有时间上的优势。这个时候,每一秒都很珍贵!”辅警赵伟伟说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