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之一,2020年2月,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同年5月,全国40家高校院所启动为期3年的试点。截至目前,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6家上海高校院所已完成试点任务,675项成果完成赋权实施,转化金额达10.66亿元。《标准》明确,以突出奇特、罕见、壮观为评价导向,基于100分分别予以赋值,其中美学观赏价值50分、地学研究价值25分、科普教育价值25分,同时兼顾人文价值作为加分项10分,以上总分值为100+10(加分项)分。《标准》还将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二级指标及赋分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