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的犯罪数额已经查证,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体犯罪数额的,应当综合考虑其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与犯罪事实的关联度,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准确认定其罪责。曾惜律师指出,如果违反了保密条款,则该名实习生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如果该实习生明知泄露信息会对公司造成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但此事件对公司的警示意义更大,在互联网流量为王的环境下,公司如何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对商业秘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有效管理公司各类员工,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