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入推进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共建,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化长三角基础研究合作,探索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协同开展跨学科交叉基础研究;围绕重大攻关任务组建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加强人才政策区域协同创新,推进人才评价标准、人才资质跨区域互认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咨询委成员,各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最高法各单位、驻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