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利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军队改革打破长期实行的四总部制,正师级以上机构减少200多个,人员精简三分之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长达24年的国地税分设局面画上句号,3.4万个机构被撤销,2万多名干部由正职转为副职;户籍制度改革冲破城乡壁垒,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