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国与南亚国家近年来已逐步开展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南亚联盟工商会2016年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等平台逐一搭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等,不断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更上层楼。会议要求,督导检查要再深入,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案少、治安好、群众满意”为标准进行科学评价,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地要科学安排勤务,做好防暑降温、后勤保障,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让民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