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齐某在补助期届满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退耕还林地内的林木进行采伐,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具备法定执行效力。故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考虑到树木栽种时间对成活率的影响,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多轮协调,最终确定由齐某在自有土地上异地补植板栗树。补种完成后,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联合当地镇林业站现场验收合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