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部署改革,是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从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出发,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此次修订草案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应当持该条例规定的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共同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