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云南省法学会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加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多次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对古茶树种质资源、生长管理、环境保护、移植、利用等全周期科学保护作出规定;参与西双版纳大象表演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研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玉溪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起草了《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参与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及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咨询论证20余次,出具多份咨询论证意见;作为第三方评估主体开展了抚仙湖等三个湖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景洪市、泸水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等一批县级法学会根据自身区位特点,围绕热带雨林、高黎贡山、无量山等生物生态保护,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多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当地群众生态意识和法治自觉,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全县以打造“枫桥式”综治中心为目标,以乡镇综治中心为载体,探索打造“四心合一”,推动乡镇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现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到“一站式”服务办公的转变。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工作制度》《情况报告工作制度》《协作联动制度》《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奖惩评价工作制度》等制度,由乡镇、信访、公安、司法、应急等部门实行“值班+随驻+N”模式,不断整合工作手段,开展维稳、民生服务需求、治安突出问题等信息的收集、处理、研判,实现信息共建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各类矛盾纠纷的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和跟踪回访,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