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1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马崑利用担任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沂南县委书记、沂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02年2月至2023年6月,马崑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6万余元。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从历史遗留、反复投诉、责权不清等热点问题入手,以“小切口”“小场景”“小苗头”破题,通过部门间协同联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长期存在且影响广泛的民生痛点问题,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动产权证办理难等顽疾,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源头治理行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