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从建立到壮大的历史,是严格奉行和认真恪守“上海精神”的过程。“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从上合组织成立之日起就被写进首届峰会的共同宣言,后又纳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指导性原则之中。上合组织一路走来,经历了世界和地区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冲击而不离散,反而历久弥新、生机勃勃,坚持和遵循“上海精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生效行政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于2023年11月28日依法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并向行政机关发出通知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