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虞某荣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虞某荣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对其组织、领导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被告人虞某荣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26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65名被告人亦处以无期徒刑等相应刑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凝聚共识,要着眼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金融检察案件,通过跨省域联动履职实现协调互补、同向发力、共同推进服务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在金融领域要广泛开展联合执法司法、大要案联合会商、法律政策统一适用等方面的协作,重点解决衔接协同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