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樊玥聪处获悉,他与许琰玮于10月12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10月24日,许琰玮收到该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称,许琰玮的申请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成都中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立案审理。不过,樊玥聪称其目前尚未收到该通知。 10月12日,樊玥聪、许琰玮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澎湃新闻注意到,樊玥聪在申请书中提出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 6,140,278.32 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00.00 元;赔偿查扣财产损失赔偿金共 2,558,000.00 元;赔偿支付刑事诉讼中赔偿请求人应诉喊冤的合理支出 1,850,000.00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15,548,278.32 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