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此事件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在公共场所行使个人权利,并非无限制、无边界。诚然,随着科技的进步,用镜头记录生活已成为人们的习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将镜头对准他人,尤其是未经允许便公开传播他人的肖像与隐私,甚至以盈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对他人进行直播。主播们以直播地铁客流为名,逾越了权利行使的合理界限,将公共场所变成了个人牟利的秀场,这是对他人隐私权与其他合法权益的公然践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深度普及,催生了以“网红”为主体的新型商业模式。部分“网红”受“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的利益驱使,利用自带的流量属性收割粉丝钱财实现流量变现的情况时有发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