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国与南亚国家近年来已逐步开展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南亚联盟工商会2016年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等平台逐一搭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等,不断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更上层楼。来自国家民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台湾东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青海省社科院、青海省委党校等全国多所高校、科研机构、文博单位及宣传文化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此次会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