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被誉为“漂浮在水上的城市”。优良的生态本底是淮安最宝贵的资源,也是高质量发展最大的优势。近年来,淮安抢抓江苏“1+3”重点功能区建设战略机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破除“将生态与发展对立起来”的思维观念,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路径,坚决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方式。《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许多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授权、批准等工作,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