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孟涵的大女儿出生,由于当时条件限制,只能将大女儿留在老家上学,一直到初中毕业之后,女儿也来到大朗镇打工。2010年,小儿子在大朗出生,条件稍好,他们一直把他留在身边。2023年,考虑到升学考试等问题,她将正上初二的儿子转回到了四川广安。从修改土地管理法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以立法形式确认和巩固改革成果,加强人民幸福生活的法治保障;从修改法官法到修改检察官法,确认、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改革与法治“两轮”并进才能行稳致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