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核实。区检察院通过调阅卷宗、询问相关人员、实地勘查发现,区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将裁定书送达区综合执法局,未送达区政府。区综合执法局收到裁定后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指令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没收工作,但区综合执法局一直未移交同级财政部门处理或拟定处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导致该案一直处于“裁而不执”的状态。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近年来区法院裁定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没收违法建(构)筑物的非法占地案件,均经区政府指令,由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没收。区检察院依托与区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建立的土地执法查处工作衔接机制,获取2021年以来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据和已执行数据,全面筛查发现,另有陈某非法占地案等四起案件也存在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或拟制处置方案的情况,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达27125.7平方米(约41亩),遂决定依职权监督。“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改革推动发展和安全动态平衡、相得益彰;“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各领域的风险问题,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原则,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改革解难题取得新成效,推动中国经济巨轮行稳致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