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深化研究。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重要的是审判理念现代化。人民法院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如何持续深化,怎样丰富发展,这是审判理论研究的必答题。努力在深度阐释上下功夫。理念的形成、转变,源于实践的深化、发展,离不开理论的引领、支撑。为什么要抓诉源治理,为什么讲办案就是治理,为什么说“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背后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的深刻总结,首先就要把“中国特色”研析到位、阐释清楚、论证明白。努力在规则提炼上下功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媒体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推出的新“法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领域的具体实践,具体体现为司法规则、司法理念。审判理论研究根本上就是从司法规律的探寻、阐释中明规则、树理念,需要更紧密结合具体案件审判加强研究、加以归纳、总结形成规律、规则、规范性认识,促进现代化司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实现良法善治。努力在廓清思想误区上下功夫。有的工作部署、制度设计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种种更复杂因素,导致在实践中走了样。问题、误区之所在,就应当是审判理论研究之所向,要针对性做好廓清、引导工作。“中国改革开放为外资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本间哲朗回忆,1978年,中国宣布改革开放,松下集团立即积极响应,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之一。1979年,84岁的松下电器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先生先后两次访问中国,确立120多类项目的技术合作,由此翻开了松下集团在中国发展的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