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杰的刑事责任。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环评报告贩子”终身禁止环评执业;最高检直接对长江干支流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新时代以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司法守护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