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魏某某、周某某构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1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中新网拉萨7月31日电 (斗山得)“橄榄绿”是青春,“铁路蓝”是挚爱。28年前,李积环从“橄榄绿”换装“铁路蓝”,扎根在运输一线,用实际行动带领身边职工合力共保安全。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从线路工逐渐成长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车务段那曲站副站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