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完备、有效的管制措施是做好出口管制工作的关键。《条例》在出口管制法基础上明确规定,进口商、最终用户存在违反最终用户或者最终用途管理要求、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将两用物项用于恐怖主义目的情形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将其列入管控名单;同时,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形进行细化,补充规定:进口商、最终用户存在将两用物项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或者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有关交易、合作等措施情形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也可以决定将其列入管控名单。对列入管控名单的当事人,《条例》规定可以采取禁止、限制与其进行相关两用物项交易等管控措施。提出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多层次大流通、陆海空大联通、文化大交流”四大目标;阐述金砖国家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弘扬多元文明、加强全球经济治理的“四大伙伴关系”;推动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构建高质量伙伴关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