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被执行房地产公司和其总公司账户均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且目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房地产公司提出以商铺抵债,工程公司要求现金支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的房地产公司只有在项目建设恢复后,房屋顺利交付预售才有资金回笼,否则申请人的利益更难以得到保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找准关键点,善意文明、刚柔并济,助力双方企业纾困解难,力争纠纷实质化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