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庆表示,根据《“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此次《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意味着此前政策可能进一步放宽,“在哪里常住就在哪里落户”,享受常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前中国的城镇化更多是土地的城镇化,此次改革更加凸显人的城镇化,是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为进一步加强孤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尤其解决法律上虽设有监护人,但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得到有效监护和照顾的未成年人面临的难题,鞍山中院与海城市法院联合向海城市政府发出建立全面覆盖、主动发现的社会救助机制,明确基层组织职责,保障孤困儿童受教育权利等司法建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