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调解书时,因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债务无法清偿全部债权,而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并未确认李某甲、李某乙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的在建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从而导致李某甲、李某乙及41名农民工的工钱无法得到优先受偿。农民工们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工钱……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并未对该案束之高阁。在前期持续跟进的基础上,执行干警以此次巡回执行行动为契机,与殷祖法庭、当事人所在村两委等协调联动,组织银行代理人及三人开展“唠嗑式”执行调解,并就还款方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在历时半天的释法明理、耐心规劝下,三人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当场支付58000元欠款。详情